公告日期:2026-06-15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9 日,公司通过线上办公系统公开展示
和办公区域张贴名单的方式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
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259 名调整为 257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 万股调整为
1032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属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26 年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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