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7 21:53:30 股吧网页版
长荣股份0元入主新能源公司:6000万元增资押注绿电,标的手握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300195_0

  9月17日晚间,长荣股份(300195.SZ,股价8.27元,市值35.04亿元)公告披露,公司拟收购金昌恩晖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晖新能源”)持有的金昌恩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驰新能源”)100%股权,鉴于恩驰新能源尚未实缴出资亦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收购对价为0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并非一笔单纯的“捡漏”,完成股权转让后,长荣股份将履行对恩驰新能源的实缴出资义务,并对交易标的增资6000万元。据了解,恩驰新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公告显示,恩驰新能源手握金昌市“十四五”第二批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此举标志着长荣股份在巩固传统装备制造主业的同时,开启了多元化布局。

  然而,此番跨界之举,也伴随着多重不确定性。在政策红利与市场机遇并存的背景下,长荣股份将如何应对新能源行业特有的建设、运营和政策风险,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拿下光伏项目“入场券”

  在9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长荣股份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金昌恩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告,长荣股份计划以0元对价,收购恩晖新能源持有的恩驰新能源100%股权。公告指出,恩驰新能源尚未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也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收购完成后,长荣股份将承担对恩驰新能源的实缴出资义务,并对其增资6000万元。此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交易完成后,恩驰新能源将成为长荣股份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

  记者注意到,恩驰新能源的核心价值在于其持有的新能源资源。

  公告显示,恩驰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金昌京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取得了金昌市“十四五”第二批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并已经金昌市发改委备案。项目备案名称为永昌县河青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电站)。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收购,是长荣股份在新能源板块落下的关键一子。

  在对外投资目的方面,长荣股份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拟对恩驰新能源增资6000万元,用于对永昌县河青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投资开发。

  对于资金来源,长荣股份称,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合理筹划资金安排,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长荣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跨界转型以求新增长

  作为一家拥有30年历史的高端印刷装备智能制造企业,长荣股份一直致力于推动主业的智能化、数字化和国际化发展。

  长荣股份在半年报中表示,2025年上半年,公司紧密关注市场需求和行业动态,及时调整策略,积极创新,以实际行动破解难题,稳固公司基本盘,并成功突破,海外市场订单及销售同比创出新高。

  不过,长荣股份也提示风险称,面对国际局势和国际贸易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伴随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印刷装备制造行业企业面临多重挑战。宏观上有国际局势动荡、贸易壁垒加剧、关税政策波动等不利影响,微观上有行业无序竞争的经营预期,而产品降价作为应对竞争的手段之一,将直接影响装备制造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上述背景下,面对行业增长的趋缓,长荣股份也意识到,需要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新能源,尤其是光伏发电,正是在此背景下进入了长荣股份的战略视野。

  “为协同新能源业务发展,公司拟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恩驰新能源位于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日照充沛,光能资源丰富,具有成熟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模式。”长荣股份表示。

  国家政策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扶持,为长荣股份提供了宝贵的发展机遇。长荣股份提到,作为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光伏产业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缓解能源供需矛盾、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等均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任何跨界转型都并非坦途,长荣股份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风险。长荣股份表示,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