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的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由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3.2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
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700033 号),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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