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方案制定及实施程序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按月发放;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如发放津贴参照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3.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标准,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另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
与年度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比例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五、其他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和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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