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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18:26 股吧网页版
长荣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文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许文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审慎、认真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决策及专门委员会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单位及个人的不当影响。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尤其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正当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许文才,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印刷与标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召开股东会 5 次。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度亲自出席全部 7 次董事会及 5 次股东会会议,无委托出席
或缺席情况。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就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客观、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高效运作提供支持。

经审慎核查,本人在年度内参与的各项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重大经营决策、投融资安排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与信息披露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研究,基于专业判断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提升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1.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及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事项等进行了审查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依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构成的“3+1”履职平台,积极、勤勉地开展工作。通过灵活会议、专项审议、现场调研、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我们在各自专业领域内深入参与公司治理,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

在履职过程中,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合规运作情况。基于已实施的监督程序和获取的信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亦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行为。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审计计划、进程及审计重点等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的难点等,并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就相关难点采取的工作方案,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报告期内积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等投资者交流平台,持续关注并了解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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