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50 人,注册会计师 887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8.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 亿元。
二、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 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一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与独立董事、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召开 2025 年度审计方案沟通会(审前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及工作计划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二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与独立董事、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召开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沟通会(审计中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审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三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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