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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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4 年度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对公司被发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予以理解和认可。
(二)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说明是客观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三)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翁国雄、苑宝玲、林文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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