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ST 纳川 公告编号:2025-117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暨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执行。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 涉案金额:81,272,844.23 元。
4.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执行通知书,履行交纳欠款、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及执行费的义务,具体会计处理和影响情况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0 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纳川管业”)因与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泉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收到泉州仲裁委员会南安分会送达的仲裁答辩通知书、选定(委托指定)仲裁员函(简易程序)、仲裁申请书([2025]泉仲南字 475 号)等文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仲裁及累计诉讼、
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 年 6 月,泉州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2025]泉仲南字 475 号),作出终局裁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二、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厦门银行泉州分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5]泉仲南字 475 号裁决文
书向法院申请执行。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执行通知书》((2025)闽 0203 执 15987 号),具体如下:
(一)受理机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执行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被执行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志江
(三)主要内容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将执行款缴至法院指定银行账户。
2.失信风险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3. 被执行人有请求保留必要生活费、生活必需品等权利,但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4. 被执行人有如实申报财产情况、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配合法院执行等义务。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妨害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共 6 起,涉及金额 9,706,682.7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告 被告 案由 案号 管辖法院 立案时间 涉案金额 案件进
号 (元) 展
徐州纳 福建纳 (2025)闽 泉州市泉
1 川管材 川水务 合同纠 0505 民初 港区人民 20250731 3,203,347 已撤诉
有限公 有限公 纷 4722 号 法院 .00
司 司
徐州沃 福建纳 (2025)闽 泉州市泉
2 川管材 川水务 合同纠 0505 民初 港区人民 20250731 2,315,805 已撤诉
有限公 有限公 纷 4720 号 法院 .87
司 司
福建省 福建纳
蓝深环 川水务 承揽合 (2025)闽 泉州市洛 632,251.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