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权益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4
第三章 参股权益管理...... 5
第四章 附则 ......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权
益管理行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参股企业类型(包括公司制企业及合伙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参股权益,指公司及全资公司、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子企业”)
持有的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且未实际控制的企业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制企业的股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或其他类似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牵头实施主体”,是指参股权益项目具体开展、实施部门或单
位。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权益代表”,是指公司或子企业向参股企业派遣的股东代表、合伙
人代表,以及由公司或子企业提名并经参股企业相应权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合伙人会议等)选举产生或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参股权益管理,是指为依法行使公司及子企业对所持参股权益(包括
股权、合伙份额等)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明确管理职责,系统管理参股企业信息,制定处置策略和风险防范措施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公司决策、所持股份/出资比例及参股企业章程/合伙协议,依法推选或罢免公司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合伙人代表;
(二)权益代表参加参股企业的相应权力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合伙人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等),审议和表决相关议案,为行使股东/合伙人权利提供决策支持;
(三)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参股企业经营及财务信息,识别和分析权益管理风险;
(四)根据参股企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提出后续投资、退出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参股权益管理包括对重大事项、日常事项、外派权益代表和权益信息的管理。重
大事项是指参股企业进行出资、增资、减资、权益变动(包括股权转让、合伙份额转让等)、合并、分立、变更、退出、解散、清算等事项,以及参股企业涉及对公司行使股东/合伙人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和对公司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经营事项;日常事项是指除重大事项以外的其他管理事项。
第七条 公司参股权益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归口管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作为公司参股权益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参股权益管理的组织、研究、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统一的参股权益管理制度,按照统一的规则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参股权益进行管理;
(二)分类实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参股权益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参股权益实施差异化的管理策略;
(三)协调联动。董秘办应发挥后台支持作用,把握行业和政策动向,综合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权益代表履行前台管理职责,通过参股企业相应权力机构或参与日常经营活动,贯彻公司决策意见,防范投资风险,保持前后台良性互动;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企业对参股企业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制企业的股权、
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及其他类似权益)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九条 董秘办为参股权益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公司参股权益管理信息报送、治理机
构管理、权益代表服务,以及子企业参股权益管理考核和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参股权益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持有参股权益的治理机构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合伙人会议等;
(二)负责公司持有参股权益的价值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研究和提出权益增资或处置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权益代表对参股权益进行跟踪研究等;
(三)为公司权益代表提供后台支持服务,开展外派专职权益代表管理;
(四)指导、监督、评价子企业参股权益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参股权益投资及增资投资的评审、备案等相关工作;
(六)根据需要,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提供咨询意见,或组成专项小组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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