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ST 纳川 公告编号:2026-023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现金赠与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公司签署的《现金赠与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议案尚未经股东会审议,因此该现金赠与事项尚未生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 根据《现金赠与协议》,赠与人自愿且不附条件、不可变更地向公司进行现金赠与,并确认不因任何情形撤销本次赠与,公司无需为本次赠与承担任何义务或支付任何对价;如《现金赠与协议》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则《现金赠与协议》解除,公司应于股东会审议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赠与人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双方均不因此承担其他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3.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市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仍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泉州市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 如果泉州市中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泉州市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出具否定意见;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7. 本次现金捐赠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或“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
署现金赠与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赠与情况概述
2025 年 12 月 10 日,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投资主体泉州市创新投
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发送《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函》,明确泉发联合体财务投资人名单及投资额度。12 月 12 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公司与泉发联合体指定的财务投资人深圳市招平蓝博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容大汇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东大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协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海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光道合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6 年 1 月 22 日,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投资主体泉州市创新投资
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发送《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函》,
调整、增加泉发联合体财务投资人名单及投资额度。2026 年 1 月 25 日,临时管
理人组织公司与泉发联合体指定的财务投资人深圳市招平蓝博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夏沅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 50 号纳川股份资金信托”)、中诚恒兴(厦
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与财务投资人深圳市招平蓝博三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容大汇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东大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协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海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光道合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夏沅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诚恒兴(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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