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ST 纳川 公告编号:2026-049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公司收到的《债务豁免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议案尚未经股东会审议,因此该债务豁免事项尚未生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 根据相关重整投资人发送的《债务豁免函》,重整投资人是自愿、无偿、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且不可变更与撤销地豁免对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豁免债权范围和金额以《豁免债权清单》记载为准),一并免除全部担保责任,
公司及担保人不再对被豁免的债务负有任何清偿义务,且自 2026 年 3 月 13 日
(含当日)起不再产生利息、违约金等。
3.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市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仍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泉州市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 如果泉州市中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泉州市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6.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出具否定意见;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7. 2025 年公司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8. 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如果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为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9. 本次债务豁免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或“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获得债
务豁免的议案》,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豁免基本情况
2026 年 3 月 9 日,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投资主体泉州市创新投资
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发送《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函》,
调整、增加泉发联合体财务投资人名单及投资额度。2026 年 3 月 11 日,临时管
理人组织公司与泉发联合体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资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大有瑞吉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平同盛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对
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 50 号纳川股份资金信托”)、北
京大有长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诚楹榕(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广州沐霖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信闽泉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泉州市中盈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瑞一号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泉州海丝水务投资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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