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李文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将与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15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6年度将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6年度将与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日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考虑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公司拟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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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专项审计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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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文: .
何佩佩: .
林文渊: .
时间: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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