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何平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何平林,男,汉族,出生于 1977 年 1 月,2003 年 7 月参加工作,博士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1 年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华北电力大学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应出席次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出席会议
7 1 6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次数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席次数 加次数 出席股东会
3 3 0 0 0 否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本人在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均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5 年,本人亲自出席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出现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形。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年度薪酬绩效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
1 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2025 年 3 月 24 日 调整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
会议 险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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