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8
审计报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1]110Z023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3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4
3 合并利润表 5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6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8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9
7 母公司利润表 10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13
10 财务报表附注 14-136
容诚审字[2021] 110Z0234 号
审 计 报 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聚龙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方交易情况(3)关联担保情况”所述,聚龙公司以子公司的 36,100万元的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由于我们在执行查询聚龙公司抵押担保信息审计程序时,未查询到上述担保信息,且聚龙公司与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聚龙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完整性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预计负债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关联方交易情况(3)关联担保情况”所述,2021
年 4 月 12 日,聚龙公司发布公告称,“2021 年 4 月 7日,贷款银行在未取得聚龙自助和聚龙
融创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在该分行的 36,100 万元定期存单解付,并将解付后的资金强行划转至该行用于归还集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聚龙公司实际控制人柳长庆的控股子公司)在该行的到期贷款本息。同时,聚龙公司已委派公司法律顾问对该
行发出了律师函,敦促其尽快返还扣划资金。如果该行未及时归还其扣划的资金,公司不排除下一步启动对该行的诉讼”。
针对上述事项,聚龙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
我们认为,由于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业已存在,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聚龙公司针对上述事项,未计提预计负债。由于因上述违规担保而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款项被强行划转后是否能够收回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确定应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关联方交易情况(4)关联方资金拆借”所述,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聚龙公司资金余额为16,405.51万元,其中
通过以调试币名义取现的方式占用资金 9,450 万元,通过供应商转款给控股股东的方式占用资金 6,955.51万元。
聚龙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柳永诠
为解决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与聚龙公司及其关联方签
订了《债务抵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聚龙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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