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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28 19:45:03 股吧网页版
*ST聚龙: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29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st 聚龙 公告编号:2021-065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柳永诠先生主持(其中独立董事马
国强先生传签)。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
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公司单独所有的房产作为抵押,不动产权证号为辽(2020)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31107 号,坐落在立山光谱路 15 号,不动产单元号:210311004007GB00021F00020000,宗地面积:31767.79 ㎡/房屋建筑面积:25224.89 ㎡;不动产权证号为辽(2020)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31108 号,不动产单元号:210311004007GB00021F00010000,宗地面积:31767.79 ㎡/房屋建筑面积:3190.50 ㎡,共计 2 处房产。抵押给兴业银行鞍山分行,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 5000 万元,抵押期限为三年。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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