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31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ST 聚龙 公告编号:2021-100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马国强先生通讯表决),会议
由董事长柳永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
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柳长庆、周素芹、柳永诠为解决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向公司提出资产抵偿方案。具体为第三方胡冰将其持有的辽宁希思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股权,以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将其名下 2 栋别墅的租赁权抵偿给公司,用于偿还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此外,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冰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标的公司未来的业绩补偿及对公司带来的减值损失承担补偿义务。实际控制人柳长庆以其控制的锦州市龙海馨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锦州市龙海馨港海河生物研究有限公司、锦州市龙海馨港现代休闲渔业有限公司、锦州市龙海馨港旅游产业有限公司、锦州市龙海馨港海洋公园有限公司持有的 7,903.86 亩海域使
用权对补偿义务进行担保并与公司签署《抵押担保合同》。
具体内容请参看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 制人解决公 司的违规担 保和资金 占用问题, 且第三方胡 冰与公司董事崔凯先生之姐姐系配偶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柳永诠、张奈、崔凯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9:30 分,
会议召开地点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 308 号公司会议室。《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