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27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海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6,759,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止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已回购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5,750,000 股,下同)的 35.386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34,143,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8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8 人,代表股份 22,615,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52%。
中小股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48,646,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8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03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 22,615,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52%。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7,471,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56%;反对 9,133,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66%;弃权 1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359,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089%;反对 9,133,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758%;弃权 1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7,471,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56%;反对 9,133,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66%;弃权 1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359,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758%;弃权 1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7,457,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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