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赵家俊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工作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家俊,男,1961 年 0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国际
注册咨询师资格。赵家俊先生曾任天津药业公司财务科长、海南赛格国际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天津艾特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清华九略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等职务。2009 年至今历任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副总裁兼事业部总经理、首席专家,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20 余年的管理咨询经验。2021年 08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赵家俊 6 6 0 0 否
3、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安排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2 次,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审查意见以及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 次,会议就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合理建议,在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快速推动研发项目进展。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 次,会议就关于董监高 2024 年度绩效薪酬与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沟通、讨论。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2025 年 03 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关于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审查意见》、《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查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商业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查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反担保事项的审查意见》、《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审查意见》。
(2)2025 年 08 月 24 日第六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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