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2、项目人员执业情况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漏玉燕,2014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6 年 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2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冬冬,2018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5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0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期 罚类型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1 漏玉燕 2025-4-1 警示函 湖北证监局 报审计项目,部分审计程序不到位,被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 夏冬冬 / / / /
中国证监会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
3 蒋文伟 2025-1-14 警示函 海证券监管专 审计项目,部分审计程序不到位,被采取出
员办事处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的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公司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执行
政旦志远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业务
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
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
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要素。政旦志远实施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
监控和整改程序,以对质量管理工作持续作出改进。
政旦志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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