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96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 P
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1-2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
二、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5 1-4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关 于 对 武 汉 天 喻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96 号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 ”)委托,对后附的天喻信息管理层编制的《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5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清偿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清偿情况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天喻信息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清偿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3号——关联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32 号——期后事项》等审计准则要求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清偿情况表所载信息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96 号专项审核报告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清偿情况表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用于了解天喻信息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5 年度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期初余额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期末余额 预计偿还方式 预计偿还金额 预计偿还时
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2025年1月1日) (2025年度) (2025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截至报告日余额 (如适用) (万元)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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