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审核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67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
告
二、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1-6
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出 具 2 0 2 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带 非 标 准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影 响 已 消
除 的
审 核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67 号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天喻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喻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天喻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天喻信息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天喻信息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67 号审核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