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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17:06:04 股吧网页版
*ST天喻: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1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ST天喻 公告编号:2026-038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闫
春雨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5006 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5005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闫春雨立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
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1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9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天喻信息及实际控制人闫春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
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天喻信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一)关联人情况

2022 年 10 月 20 日,天喻信息与深圳市锦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锦瑞通)签署的《模块产品供货协议》中约定,生效订单发货前锦瑞通向天喻信息支付全部货款,天喻信息在未收到锦瑞通货款的情况下发货,亦未要求锦瑞通承担违约责任。在与锦瑞通的业务中,天喻信息承担客户导入和维护、生产、发货、质量保证等责任,货物不经过锦瑞通,锦瑞通不承担货品损毁、灭失的责任,锦瑞通仅起到销售通道的作用。天喻信息在违反内部《客户信用分类管理办法》
(2022 年 3 月修订)规定的授信标准和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与锦瑞通再次签订《模块产品供货协议》,仅增加授信相关条款。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锦瑞通为天喻信息的关联法人。

(二)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人锦瑞通关联交易,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天喻信息与关联人锦瑞通开展模块产品交易
合计 18,762.58 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其中 2022 年关联交易金额 2,794.85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0%;2023 年关联交易金额15,967.74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3%,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9%。

(三)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4 月,实际控制人闫春雨通过截留锦瑞通应付给上
市公司的货款及指使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合伙企业划转资金的方式,形成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1,62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6%。占用资金已于 2024 年归还。

2023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10,037 万元,期末余额 11,657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75%、7.83%,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78%、7.88%。占用资金已于 2024 年归还。
2024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4,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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