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13:02 股吧网页版
理邦仪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 年 3 月 30 日,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理财资金的额度,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按照公司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满足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