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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8:50:01 股吧网页版
欣旺达: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被审计对象,系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相关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确定。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设负责人一名,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内部审计部门必须是专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相关规定,授予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主要包括:

(一)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报送有关经营、财政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检查有关经营、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三)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四)参加公司有关会议,组织召开与审计有关的会议;

(五)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

(六)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
(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领导及员工责任的建议;

(八)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损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公司董事长责令其交出;

(九)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十)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十一)对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董事会。对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交与执法机关处理;

(十二)对合规组织和制度体系建设,合规培训、考核、举报查处机制以及合规文化建设等合规管理体系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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