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
溪路 128 号。天健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65 亿元。2025 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家,收费总额 7.35 亿元,主要涉及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
家。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拥有合伙人(股东)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对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和核查意见。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
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三)天健出具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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