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6-02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张建军先生自2020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现根据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张建军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张建军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
张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有序决策、规范高效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柳木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董事会提名柳木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柳木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柳木华先生简历
柳木华先生,湖北省监利市人,1969年6月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在武汉索福电脑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产业公司、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等单位工作。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3年7月至今在深圳大学工作,曾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系主任;兼任深圳市审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以及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非上市)、广东佛水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独立董事。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柳木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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