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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1:32:10 股吧网页版
有棵树上半年营收巨降又迎“大内斗”继续升级:四董事以信披瑕疵为由狙击董事会换届动议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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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8月26日晚间,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或“公司”)发布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显示,其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4票反对、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否决了由合计持股20.84%的股东群体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反对董事指出第一大股东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8%)未履行股份冻结等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议案否决的法律依据。此次表决将公司持续半年的控制权争夺推向新高潮——2025年7月全体董事监事已被产业投资人起诉索赔1657万元,深交所更连续下发问询函与监管函,直指公司阻碍股东权利行使及信披违规问题。8月26日披露的半年报显示,这家经历破产重整的跨境电商企业营收同比暴跌81.33%至4257万元,虽净利润扭亏为188万元,但深圳、长沙两大运营主体资金链持续紧张,产业投资人承诺的优质资产注入仍未兑现,公司坦言存在业绩继续下滑风险。

  有棵树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遭4名董事反对

  公告披露,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事前同意,本次会议免于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四清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两份《关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分别由股东王维、刘智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27%),及股东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晓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深圳信发五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宋超群、杨庆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57%)发出。前述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两项议案:

  议案1《:关于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王维、王砚耕、刘海龙、张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2:《关于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颜爱民、徐欣、王等五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3名同意,4名反对(肖四清、肖燕、佘婵、唐仕莲),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57.14%;0名弃权,未获得通过。

  董事肖四清、肖燕、佘婵、唐仕莲反对理由如下:王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852,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有义务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但截至目前,大股东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未就股份冻结、承诺函出具等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受其支配的股东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拒不履行第五十八条规定的配合义务,或者实际控制人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据此,鉴于大股东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履行相关重大事项的报告、公告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

  公司深陷“内斗”泥淖:股东将全体董事监事告上法庭,索赔超千万元

  2025年7月,有棵树的全体董事与监事被投资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657万元。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

  事件源于2024年有棵树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进行重组,深圳天行云及其实控人王维等成为第一大股东,然而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拒绝召开股东大会,导致产业投资人无法取得实控权。此前,产业投资人等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遭拒后自行召集,仍被拒绝配合。7月15日,深交所曾就此下发问询函;7月25日,深交所对有棵树及部分董事发出监管函,指出其未配合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有棵树内斗早有迹象,6月曾有股东提出提前换届等议案被驳回,6月30日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6项议案未获通过。

  对于上述问题,深交所在7月15日下发问询函,直指有棵树是否存在阻碍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信息披露是否合规、董监高任职资格是否受损等关键问题。

  7月27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近期有棵树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而公司未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管向有棵树及其董事长肖四清、董事肖燕、佘婵、唐仕莲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指出,王维、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产业投资人”)合计持有有棵树18%的股份。2025年7月2日,产业投资人向有棵树发出通知函,拟自行召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改组议案,并要求公司披露相关股东会通知。

  经查,有棵树三名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多次提醒公司董事长肖四清,应当保障股东权利,依法依规对股东自行召开股东会事项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有棵树董事会未对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认为,公司董事长肖四清以及董事肖燕、佘婵、唐仕莲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有责任。深交所要求有棵树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在收到本函后按照规定,对于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予以充分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跨境电商业务复苏不及预期,上半年营收同比减逾八成

  8月26日当天,有棵树发布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约4257万元,同比减少81.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8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02元。2024年同期营业收入约2.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08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731元。

  有棵树在半年报中称,2024年度,母公司通过破产重整成功化解债务危机。现阶段,因跨境电商主要运营主体资金压力较大,跨境电商业务在报告期内复苏不及预期,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继续下滑。

  有棵树提示,公司当前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主要通过深圳有棵树与长沙有棵树开展。报告期内,深圳有棵树与长沙有棵树资金紧张局面未能得到缓解,电商业务开展受到严重制约。同时,产业投资人股东尚未依据《重整计划》规定及相关承诺函约定注入优质业务。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存在继续下滑风险。

  对此,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司管理人、长沙中院尽快完成子公司对母公司债权的确认与清偿工作,尽快利用清偿资金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同时,公司也将继续督促产业投资人股东切实依据《重整计划》规定及相关承诺函约定注入优质资产与业务,努力协调各方消除意见分歧共同聚焦于公司业务发展。

  审读:汪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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