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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有棵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承诺(刘海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承诺

鉴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东王维先生拟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同意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截止本承诺日,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维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子公司,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本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95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董事的任职要求。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承诺。

签名: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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