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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42:06 股吧网页版
行云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相关规定,结合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第一部分: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第二部分: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经公司自查,2025 年公司内部控制存在 2 项重大缺陷、1 项重要缺陷,具体情况如下:

(1)子公司股权转让程序瑕疵,未及时公告披露

公司持股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度向范波平转
让香港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对外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前置审议程序,且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内部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及信息披露管理不规范的重要缺陷。

补救与改进:公司将强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重大交易的事前合规审查、决策流程管控及信息披露前置审核机制,杜绝类似程序瑕疵及披露不及时问题,同时自查本次交易过程,追究违规责任。

(2)信息披露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环节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形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披露股东肖四清先生、王维先生及深圳市天行云供
应链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32025021 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5022 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5023 号),相
关方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他重大信息等违法违规事项被立案调查。2026 年 3月18日,公司就前述立案调查进展及相关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
1 号)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收
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告》(2026-048)。
补救与改进:公司已高度重视相关监管意见,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内部管控流程,强化重大事项识别、上报与审议机制,定期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合规培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意识及专业能力,确保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完整披露,持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3)子公司管控及业务交接环节存在控制缺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少部分子公司业务交接工作尚未完成,截至
报告日,已完成全部交接或处置。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补救与改进:已于报告日前完成全部交接或处置。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第三部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企业文化、组织架构、重大投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研发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担保业务、存货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关联交易、信息传递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发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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