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5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9,609.1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2,735.6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164.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97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574.53 万元。
中兴华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均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8 次。46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
纪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树, 2013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 年 9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齐英,2008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 年 1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0 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 IPO、上市公
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将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 1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 50 万元,系按照中兴
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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