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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1 19:31:48 股吧网页版
森远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佟桂萱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2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出席了2024年任期内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佟桂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哲学硕士研究生,现任辽宁律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因公司换届选举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离任,任职期间,公司
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现场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出席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任期内 2 次委员会日常会议,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期内参加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除了现场参加会议外,还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有效履行职责,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公正、严谨地行使表决权。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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