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ST易录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年5月15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路易云”或“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
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
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自
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此外 , 公 司 在 2025 年 年 报的“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中,披露了公司在
2019-2022年期间,曾经为支持被投资企业从金融机构取得融资向所投资的9家公
司提供过15份流动性支持函、承诺函等函件。经公司研判,上述函件均不具备担
保效力,并于2026年4月28日向相关金融机构寄送告知函,但不排除承担相关责
任的可能性。
六、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的承诺事项在正常履行
中,存在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的未履行承诺,具体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 公司实际控制 承诺保持公司 正常履行中,
权益变动报告 人中国电子科 收购报告书所 人员、财务、 2023年11月23 持续 报告期内未发
书中所作承诺 技集团有限公 作承诺 机构、资产、 日 生违反承诺的
司 业务独立 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控股股东 首次公开发行 正常履行中,
或再融资时所 中国华录集团 或再融资时所 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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