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26年5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简称:“22华录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最新信用级别: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联合〔2026〕2110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
(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6
年5月15日披露《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就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行公告: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6年5月15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路易云”或“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6年5月15日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相关材料。截至2026年5月15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的文件。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新勇
注册资本:11,111.111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0001CJU55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惠达路6号北斗大厦三楼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护;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音像制品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图书、报刊零售;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糕点、面包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不含报警运营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工程管理服务;专业化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建筑装饰业;停车场管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文化、艺术活动策划;艺术表演场馆的管理(不含文艺演出);其他文化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文具用品零售;国内旅游招徕,咨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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