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6
联合〔2026〕3102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相关事项关注公告
受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及其发行的相关债项进行了信用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评级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根据联合资信最近的评级结果,公司个体信用等级为 bbb-,考虑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集团”),实力背景雄厚,对公司在业务协同、管理及融资授信等方面提供了大力支持,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为“22华录 01”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录集团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力度大,外部支持提升 6 个子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
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级的相关债项评级结果详见下表,评级有效期为相关债项存续期。“22 华录 01”由华录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录集团个体信用等级为 a,考虑到电科集团对华录集团在业务、资源及融资授信等方面的支持,外部支持提升 3 个子级,华录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pi1,评级展望为负面。
表 1 截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公开发行债券情况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兑付日
148002.SZ 22 华录 01 AA-/负面 AA/负面 2026 年 5 月 8 日 5.00 亿元 2027/08/17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联合资信整理
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1 本评级结果为主动评级结果(pi 代表主动评级),评级资料主要来源于公开信息,与委托评级相比,评级调查工作(可能无)和评级信息存在不充分等局限性。联合资信不对评级报告所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作任何保证。本评级结果和评级报告中记载的内容不应作为对任何投资行动的建议,联合资信不对因使用此评级结果或评级报告中记载的内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收到债权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路易云”或“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显示,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6)京 01 破申 407 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在预重整期间需承担以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配合法院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二)勤勉经营管理,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妥善维护资产价值;(三)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如实回答并提交材料,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财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四)依法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五)停止对外清偿债务,但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或者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清偿除外;(六)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北京一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另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近年来持续亏损,现金流弱化,债务压力大,若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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