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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2 20:42:42 股吧网页版
*ST易录:关于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2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ST易录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年5月29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目前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已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3、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5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重整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相关事项

为尽快推动公司预重整工作,充分识别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能,为引进重整投资人及制定重整方案提供依据,根据《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第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之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现公开选聘公司预重整案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以下统称为“中介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易华录成立于2001年4月30日,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212.SZ),注册资本为71,989.242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1号楼1001室,经营期限为2008年9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802085421K,法定代表人为肖益。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通信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预重整公开选聘中介机构说明

为向各参选中介机构明确选聘的具体要求,便于参选中介机构参选,临时管
理人特制定参选指引(详见附件内容)。参选中介机构应于2026年6月7日下午18时前(以临时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参选文件。临时管理人在收到全部报名材料后,将组织召开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将另行确定并通知相应参选中介机构。

选聘文件全部内容对各参选中介机构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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