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现
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9:15-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
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88 号院 1 号楼公司一层 1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
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
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4.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 √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