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
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
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
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实现股东回报。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不构
成损害。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
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54,394,496.9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39,449.70元,扣除2023年度现金股利29,448,958.00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70,720,903.0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90,226,992.35元;2024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153,109.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39,449.70元,扣除2023年度现金股利29,448,958.00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19,348,349.23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8,613,051.12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0,226,992.35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如下分配预案:以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593,718,564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5,656,404股后的588,062,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9,403,108.0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总额为37,246,387.00元。
3、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6,649,49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8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9,403,108.00 29,448,958.00 29,448,88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4,153,109.59 67,095,278.98 62,318,270.2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80,322,994.06 174,905,094.94 163,743,183.35
营业收入(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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