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且部分激励对象在 2024 年考核年度未能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完全达标的要求,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对其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或部分予以作废,主要情况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6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4、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人离职,根据《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离职人员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7.5 万股。
2、12 名激励对象因不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完全达标的要求,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或部分不能归属,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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