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刚)
本人作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刚,196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及其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主任。历任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所长,北京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会计顾问,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曾兼任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4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四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了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4年度参加的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两次,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管理层在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现有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各自的工作,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参与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并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战略规划的讨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并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4年,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
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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