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630.2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6%,涉及激励对象112名。
2、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14日。
一、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
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和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定向增发)》(公告编号:2025-025)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每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之日起的 3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完成后即 2025 年 5 月14 日起禁售 3 个月。
截至目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禁售期已届满,公司
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112 人,解除限售股票
数量为 630.25 万股,该部分股票将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6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4、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
《关于作废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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