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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6:38:38 股吧网页版
佳讯飞鸿: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韩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韩锋)

本人作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本人自2025年9月1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韩锋,1970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通信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硕士。曾先后担任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区队长,总参谋部某研究所参谋,军委机关某局参谋、副局长、处长,于2021年退休。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两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了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5年度任期内参加的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在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或委员职务,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本专业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严格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各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5、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4个工作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7、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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