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许鸿斌—换届离任)
本人曾任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本人自2025年9月15日起离任。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许鸿斌,1960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指挥学院博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沈阳军区通信训练大队副处长,沈阳军区第一通信总站作训参谋、股长,沈阳军区通信部训练处参谋、通信处参谋、副处长、处长、网管中心主任,沈阳军区司令部信息化部副部长,于2015年退休。2019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5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两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了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5年度任期内参加的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两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两次,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在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或委员职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本专业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严格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各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参与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并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战略规划的讨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对《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5、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1个工作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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