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朱鸿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
自 2025 年 3 月 10 日开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鸿霄,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北美注册会计师。先后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桐乡金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在珠海横琴凤禾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职合伙人、风控合规负责人。2025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历次会议,认真履行义务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无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两次未亲
会议类型 应参加次数 缺席次数
数 数 自参加会
议
董事会 10 10 0 0 否
股东会 5 5 0 0 否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共召集并主持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及审计机构续聘等事项开展审议。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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