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邢乐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邢乐成,于 2025 年 3 月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邢乐成,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济南大学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4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银行、证券、社科院、央国企公司、上市公司担任副处、正处、副局、总裁、董事长等职务。现为济南大学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资本市场创新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兼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山东省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山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等职务。2025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全程履职尽责,密切关注公司决策
何缺席、委托出席及无故缺席的情况。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每一份会议资料,
详细了解各项议题的背景、内容及潜在影响,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审慎行使表决
权,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确保每一项表决都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助力董事会、股东会规范、高效决策。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召开董事 应参加 实际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本报告期应出席股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自出席会议 东大会次数
10 10 10 0 0 否 5 5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出赞成票。
(二)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本人应出席 4 次会议,实际出席 4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
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等事项进行
审议,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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