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松,1964年生,中国国籍,2000年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2003年2月至今,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09年至2020年间曾担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曾担任上海世茂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本人出席
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具体职务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陈松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股
东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具体职务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陈松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 8 次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 就年报相关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进展等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4次提名委员会,认真审 核公司的独立董事基本信息及任职经历并增补了一位独立董事、进行了换届选 举的所有董事基本信息审核、新一届董事会高管的资料审核。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对公司进行调研,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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