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20-032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疫情影响延期披露 2019 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拟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
特别风险提示:
1、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且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13.1.5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已暂停上市。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的规定,因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或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未能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年个年度报告;
2)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3)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4)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未能在首个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6)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或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7)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三次公开谴责;
8)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或被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2、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
调查字 0528 号)。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
罚字[2019]149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5-2018 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公司”)2019 年经审
计年度报告原预计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预计
无法在原定日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拟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现将公司延期披露年度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延期披露 2019 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及说明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1、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各地复工时间有所延迟。公司主要生产及办公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公司有一级、二级子公司共 25 个,所在地涉及中国、美国、德国,国内涵盖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永州市、衡阳市)、上海市、安徽省六安市、山东省茌平县、吉林省长春市、广东省佛山市。公司年报审计范围广、复杂,美国、德国及中国部分地区疫情严重,复工时间较原计划推迟。
2、公司近两年多来一直处于债务危机的情形,因严重缺乏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均出现了员工工资拖欠的情况。在疫情如此严重的情况下,公司又没按期发放工资,员工复工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导致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人员复工率比原计划人数低,复工时间晚。公司复工后,为了避免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交叉感染,公司实行轮流上岗。财务员工部分交通受阻不能到岗,部分员工返程后,需要按规定进行自我隔离。上述因素导致公司年报编制及配合审计的部分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
3、在万众一心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期,公司利用技术创新优势,竭尽所能解决国家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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