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6-01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在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公司科技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谭克先生主持现场会议(董事长谭伟先生因出差无法参会,出席会议的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谭克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71,808,998股(注:公司总股本1,477,976,940股,其中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表决权股份6,167,942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5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6,883,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02,312,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8人,代表股份14,571,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98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4,571,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共0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8人,代表股份14,571,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0%。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510,622,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86%;
反对 5,74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4%;
弃权 516,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3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288%;
反对 5,74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241%;
弃权 516,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7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510,623,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88%;
反对 5,758,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40%;
弃权 502,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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