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6-01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1 亿元(含,下同)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母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5 亿元,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山源”)使用额度不超过 0.5 亿元,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天”)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东方”)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瑞吉”)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智”)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控股子公司温擎智控(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擎智控”)使用额度不超过 0.1 亿元;额度有效期为 1 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4 日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1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投资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4 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事项。
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预计总额度不超过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2.18 亿元(2025 年度合并报表)的 50%,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母公司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购买事宜。
授权期限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4 日止。
董事会授权镇江东方、东方瑞吉、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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