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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14:42 股吧网页版
东方电热: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6-013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
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许良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谭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25 年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万洪亮、许良虎、岳修峰及时任独立董事孔玉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全体成员过半数的方式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内控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总体保持了较好的有效性。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全体成员过半数的方式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751 号《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全体成员过半数的方式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752号《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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