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岳修峰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岳修峰,2025 年 4 月 11 日起担任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岳修峰,男,196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镇江大东造纸厂、镇江市审计事务所,现任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兼任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方
式出席 2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5 次;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相关议案,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提供适当意见,尽到了勤勉尽责义务。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 3 次。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故本人对 2025 年度出席的董事会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同,未提出异议、反对和
弃权的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2 次。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聘请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审计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重点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项职责,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2)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
出席会议。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讨论并确定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 2025 年业务发展目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以通
讯方式出席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事项、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3、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审议了 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审议了 2024
年度、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及前三季度的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本人通过上述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内部审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2025 年度,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审计工作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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